拼音xiàn zhì
注音ㄒ一ㄢˋ ㄓˋ
繁体縣治
⒈ 县政府所在地。
⒈ 县政府所在地。
引《明史·李锡传》:“柳州 怀远,瑶、僮、伶、侗 环居之, 瑶 尤獷悍。侵据县治久,吏民率寓郡城。”
清 姚鼐 《游媚笔泉记》:“桐城 之西北,连山殆数百里,及县治而迆平。”
沈从文 《从文自传·我所生长的地方》:“这地方又名 凤凰厅,到 民国 后便改成了县治,名 凤凰县。”
⒈ 县政府所在的地方。
1.中心区由于曾是县治,因此经济比较繁荣.
2.由于地处黄河渡口,到了清朝,交通、商业地位迅速突显,成为商旅辐凑、人口稠密之地,进而取代旧县成为新县治所在。
3.十年时间把旌阳县治理的井井有条,百姓安居乐业.
4.一百零二、这岛能耕种,日后还能成为枝江县县治可见一斑,确实可以作为久屯之地,对魏军的威胁不可谓不大。
5.文章从考证江夏郡治和安陆县治入手,并依据地方文献资料,断定黄香故里在安陆。